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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发布

  日前商务部批准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发布,实施日期为9月1日。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加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市场管理,提升木材与木制品产业体系调整和升级换代,更好地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服务,《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的发布,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业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我国木业迈向国际化的客观需要。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上海福人林产品批发商业市场、东莞市吉龙木材市场、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福州上渡林产品交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富林木材城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温州木材集团、杭州木材有限公司木材交易市场、沈阳国际木材交易中心、甘肃宇臻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五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级为最高等级。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主要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能力状况、资产与负债、场地设施、木材与木制品质量和服务、市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指标进行划分。

  据悉,《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规划区分规范》细则(草案),将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在近期发至我国主要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征求意见,待本标准《细则》修改完善后拟于2015年9月1日后实施。(乔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