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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旧建新遭遇阻挠 邻居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

来源:凯发.com    发布时间:2024-02-08 15:15:05

  以往我台《敬叔调解室》栏目报道过多起拆旧建新的事件,不少都涉及到邻里关系,其间处理起来相当棘手。近日,又有家住江海区礼乐街道的村民反映,说自家正准备拆旧建新,谁知邻居竟然诸多阻拦。

  李先生的父亲在江海区礼乐街道有一块闲置的宅基地,最近正打算拆旧建新。在通过村委会的规划审批之后,李先生一家的旧屋已完成拆除,正准备打水泥地桩,谁知这时,邻居邓先生一家竟然齐齐出现,阻拦桩机以及其他建筑材料进场。记者和调解员观察到,邻居还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好对着李先生一家的宅基地。

  李先生说:“之前是没这个监控的,我们拆房之后对方才装的,专门用来监控我们,一旦动工就来现场阻拦。对方还喊了老人家还有自己的子女一起拦着我们施工,甚至以死相搏,不让工人和材料进场。”

  李先生和记者说,按照村里的最新政策,只要房屋间距留够1.2米,经村委审批后就可以正常建房。现场能见到,李先生一家已经留有足够的房屋间距。面对邻居邓先生如此强烈的抗拒举动,调解员怀疑双方曾经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

  李先生说:“邻居说因我们以前不让他打桩,现在也不让我们打桩。我们作为村民,不可能阻拦别人干什么事情的。”

  李先生表示,邻居邓先生从中阻挠,其实主要是不同意其使用水泥地桩作为地基。而该处地皮地质较软,不使用水泥地桩会有安全隐患。

  “我了解到的是,对方建房的时候打的是松木桩,所以现在不同意我们打水泥桩。他是用松木桩建房的,我们家也要用松木桩建房。但是这里地质松软,一旦打了松木桩,房子就容易开裂、侧倾、漏水,那拆旧建新就毫无意义了。”李先生说。

  在了解到基本情况之后,调解员再去找邻居邓先生一家,从中做沟通。那么,事件当中会不会另有隐情呢?

  见到记者和调解员,邻居邓先生说:“你们去公安局了解吧,谁不让他建房了,我没理由不让人家建房啊。”

  面对当前邻居邓先生拒绝沟通的态度,调解员只能带着疑问前往村委会了解情况。

  江海区礼乐街道新创村党委书记陈壮洪说:“2014年左右,邓先生家建房屋。在建房过程中,李先生的父母那一辈和邓先生产生了矛盾。我知道邓先生打的是松木桩,至于为什么打的松木桩,我也不太清楚。”

  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邓先生曾多次致电村党委书记,要求李先生一家只能打松木桩。“我也和他说,村委会是没有权力一定不让别人打什么桩,以及规定别人打什么样的桩。”

  陈壮洪说:“李先生父亲让我们肯定要帮他调解好,但是邓先生始终不让步。李先生父亲承诺,在原来的中线米距离建房,然后打水泥桩。不过,邓先生还是不同意,他说再退1.2米的距离也要打松木桩。”

  面对邻居邓先生的强硬诉求,村委会只能向其提出了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建议。不过,邓先生并不接受。

  陈壮洪说:“我们还建议邓先生,如果他认为对方打水泥桩对自己房屋有影响,能提前做鉴定。假如对方打桩对你有影响,可以让对方补偿,但是邓先生不同意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由于李先生一家的新屋尚未向有关部门提请报建手续,为解决当前的难题,村委会建议李先生父亲尽早报建房屋。

  那么,报建手续通过之后,如果邻居邓先生再次对李先生一家的建房行为作出阻拦,李先生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呢?

  对此,江海区礼乐街道新创村法律顾问、律师龙慧珠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他人不得无故干涉。村民在使用自己宅基地时,应当注意按照政府规定的有关面积、楼层的标准做建设,不要超标准,以风水、封建迷信或个人私怨等干预他人重建宅基地,可以依法拒绝。

  “如果李先生有合法完善的报建手续,但被其他村民干预、阻拦重建的,经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不得阻拦其在自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人民法院审理后大多数都会判决,侵权一方不得继续妨碍李先生在属其使用的宅地上建设房屋。而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李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慧珠律师说。